“谢谢你们,真没有想到,疫情期间,你们这么快帮我们拿到了工资!”3月24日上午,宝鸡市劳动监察举报投诉中心,农民工工资发放现场,农民工李师傅激动地说。
近日,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收到投诉件,农民工李师傅等10名农民工反映某劳务公司包工头谷某拖欠其工资。案情就是命令,追薪就是责任。接到案情后,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包工头取得电话联系,通过电话、微信等方式进行“不见面”办理,调查取证,固定证据。
经查,因劳务公司拖欠包工头谷某劳务费,导致谷某拖欠农民工工资。为了快速追回欠薪,监察员先后8次电话联系包工头谷某,逐一核实10名农民工欠薪金额;3次调查询问劳务公司负责人,做好笔录,明确其工资支付责任。
疫情期间,因包工头谷某身在外地,无法返回宝鸡,经过监察员多次协调,劳务公司与包工头谷某达成工资代付协议。3月24日,在劳动监察员的见证下,劳务公司为10名农民工代发工资8万余元。
疫情防控期间,对信访投诉、上级交办、批办、转办的欠薪案件,宝鸡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坚持快立、快审、快结的办案原则,先后查办欠薪案件38件,为52名劳动者追讨工资16.8万元,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和谐稳定。(陕西日报记者 曹瑞)